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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人民医院 关于升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相关报销待遇公示
作者:犍为县人民医院 时间:2021-07-05 分享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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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医保病员朋友们: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川卫函【2021】73号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医保发【2021】13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收付费等级的》通知规定要求,犍为县人民医院现已升级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从7月10日起,我院将按照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住院报销相关待遇规定,按“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调整医保相关报销待遇比例项目如下:

(1)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从原来“二级甲等”的580元调整为现在“三级乙等”的92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从原来84%调整为现在82%;退休职工从原来报销比例89%调整为现在87%。

(2)城乡居民医保一档起付线从原来“二级甲等”的550元调整为现在“三级乙等”的850元,报销比例从原来80%调整为现在70%。

(3)城乡居民医保二档起付线从原来“二级甲等”的550元调整为现在“三级乙等”的850元。报销比例从原来84%调整为现在80%。

(4)7月10日前暂结帐的所有医保病人,在7月10日出院结帐时起付线补差额:职工医保在职、退休每人次补340元,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补差额300元。

(5)感谢各位医保病人朋友支持配合,犍为县人民医院全体职工谢谢各位医保病员朋友对我院们医院的支持和信任。

(6)7月10日前暂结帐的所有住院医保病人,在7月10日起出院结帐报销比例按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7)精神疾病病人、透析病人从7月10日以后结帐时,起付线补差额,职工医保病人每人次补340元,城乡居民一档、二档每人次补差额300元,原报销比例不变。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