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从市残联获悉,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推动新时代乐山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乐山市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结合乐山实际,特制定《乐山市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工作部署和乐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乐山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根据《方案》,乐山市残疾人都有哪些优待政策呢?
0 1 社会保障方面 1、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智力、精神三级残疾人,以个人名义单独纳入低保,保障水平原则上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0%。 2、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按照不超过低保标准50%的比例增发低保金。 3、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全市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 4、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5、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024年 ——2025 年逐年提高10元。将智力和精神三级、四级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6、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三级、四级残疾人购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7、对纳入“十四五”任务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据实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 0 2 康复方面 1、为有康复需求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 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免费康复训练。对在乐山市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年补助时间不超过 10个月。 2、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心理健康支持服务、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住院) 补贴、盲人融合训练、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含假肢适配)、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等康复服务。 0 3 特殊教育方面 1、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在享受现有普惠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随班就读的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元的生活补助;随班就读的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生活或交通补助,每年按10 个月计算。 2、就读普高、职高、中职学校的残疾学生,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就读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 本科残疾学生,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 5000元;继续深造研究生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 10000元。 0 4 就业方面 1、对招用残疾人比例超过1.6%, 不足25%的,根据超1 .6%比例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1000 元标准给予奖励。 2、按户均不低于1900元/ 年标准,采取实物扶持、以奖代补等方式帮助有劳动能力、有意愿发展种养殖业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家庭收入。 3、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 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对符合灵活就业条件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当地残联审核后,可获得不低于500元/ 年的灵活就业补贴。 0 5 权益维护方面 对有诉讼要求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0 6 其他优待政策 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文物古迹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参观游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