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各职工医保参保人注意了!
2024年乐山市职工补充医保、大病保险
已正式启动参保缴费!
交多少?怎么交?报多少……
不急不急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3〕58号)、《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职工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3〕59号)规定,现就我市缴纳2024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二)职工大病保险参保范围: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一)2024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65元/人· 年。 (二)2024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 三、参保时间及保险期限 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24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参保缴费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后办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 缴费方式: (一)2023年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2024年继续通过其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 (二)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其余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 1.非接触式缴费 (1)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缴费; (2)可通过智乐山、微信、支付宝进行缴费。 2.银行渠道缴费 可通过乐山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的网点柜台、网上银行、银行公众号、手机银行APP、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缴费。 3.其他缴费方式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税邮驿站、办税服务厅(含政府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缴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由单位生成参保缴费计划推税务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 五、赔付范围和标准 (一)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 1.住院费赔付。当年因病住院(含 B 类特殊疾病门诊)的总费用在起付线至封顶线(封顶线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为准)之间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本地医院住院按90%赔付(含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的按78%赔付(不分退休和在职)。 2.高额赔付。当年因病住院(含B类特殊疾病门诊)的总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到封顶线后其超出的部分,不分本地、异地医院住院按90%赔付。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手术(含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3类大病在以上赔付比例基础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4.一年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30万元。 (二)职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和标准 1.职工大病保险对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超过一定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 2.参加职工大病保险的人员单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超过6000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按65%的标准赔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赔付不超过10万元/人。
如您对缴费方式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2712366咨询,也可与参保地税务局联系。
如您对医保参保权益有疑问,请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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