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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人民医院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引进公告
作者:犍为县人民医院 时间:2024-03-01 分享给好友: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医政便函〔2024〕14号要求,按照我院《新药引入遴选原则和审批程序》的相关流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OA系统向全院各临床科室发出了新药(含国谈药品)审报通知,一并下发了《国家基本医疗医保目录2023版》,要求各临床科室结合本科室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本科室的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需求。

经我院临床药师收集整理各临床科室通过OA系统提出的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申请表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汇总形成《犍为县人民医院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2024.02)》(附件1)。现对我院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要求

1、申报药品必须是“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的挂网药品。

2、申报药品必须为《国家基本医疗医保目录2023版》中的药品。

3、提交的申报药品资料必须与我院提出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的品种、剂型一致(见附件1)。不得超过一品双规。

4、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要求》(见附件2),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相关申报资料并加盖厂家鲜章后放入文件袋密封,未密封、未盖鲜章的做无效资料处理(文件袋密封处骑缝章可为生产厂家或配送公司)。所有资料以A4纸打印,务必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附件2)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呈交,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本次新药申报需纸质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的彩色打印件,每个药品一份申报资料。

3.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4.请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内容应按模板格式填写完整,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

凡填写错误、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范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5.申报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参与方式、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1.请先将电子版(PDF)(WORD)命名为“投递药品名(含序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并发13637880@qq.com。

2.每个报名企业只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请务必上传附件报名登记表Excel(格式详见文末截图示例)

3.纸质资料送至犍为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3)4236116。

资料接收时间截止:3月15日18:00

四.监督及投诉电话

(0833)4220010

 

特此公告

 

犍为县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1:2024年犍为县人民医院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xls

附件2:新药申报材料目录要求.docx

附件3:新药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docx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docx

附件6:厂家委托申明.docx

附件7:申报药品报价函.docx

附件8药品经营企业报名表.xlsx